科普活动 本周推荐
  • 活动排期

12.07周六全天·海火之畔|琥珀猎人的寻宝之旅(含餐,含车,可单飞)

<>本活动分批出发 / 共5批

客服:
何志辉
18650001917
    
刘燕燕
18950012133
    
编号:200555358
924 人浏览 14 人已报名 [复制] 微信扫码报名 12.07周六全天·海火之畔|琥珀猎人的寻宝之旅(含餐,含车,可单飞) 微信扫一扫
1天0晚
产品价格: 198 元起(成人) 398 元起(儿童)
满减优惠 使用最多可抵扣10元
产品特色:
本周推荐 科普活动 亲子活动 亲子旅行
目 的 地: 国外
支付方式: 微信
报名须知: ★报名成功后,活动出发前一天,我们有短信(微信)发您出团信息或电话联系您(免费活动则不通知,自行抵达集合地点。有情况会再第一时间通知大家),如果没有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

1、务必提交真实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以便购买相应保险(免费活动没有额外提供,则不用填写身份证号)。
2、准时到达活动的集合地址,保持手机通畅,以便领队能及时联系上您。
3、禁止带宠物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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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报名

琪琪18150070083

璐璐18950012133

夏天18559767773(团队定制)


【活动时间】

12月07号,08:00-17:00


【集合地点】

sm麦当劳集合

【年龄限制】

5周岁以上亲子家庭
7岁+可单飞

【活动费用】

儿童398元/人

成人198元/人

【费用包含】

老师费用,大巴车交通,午餐费用,活动保险,活动策划费,矿标盒,地质锤,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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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团须知】

  • 每批次报名付费满8组确定成行出团
    不足或其他如:天气,台风等人力不可控因素
    客服提前一天通知取消或改期


  • 【活动强度】
    ★★☆(5星为最高难度)



  • 【退费机制】

  • 出发前3日取消,退全款

  • 出发前2日取消,退70%

  • 出发前1日取消,退50%

  • 活动当天取消,不予退费
    若不成团或因恶劣天气原因取消活动则全额退款

  • 【活动声明】

  • 1、活动参加人员(未满18周岁参加人员的监护人)授权主办方无偿使用参加人员的姓名,肖像、视频用于活动宣传及推广

  • 2、主办方有权对活动进行摄影摄像,并有权发布至相应视频网站。

  • 3、报名参加活动即视为默认并同意该活动声明,如您不同意本活动声明,请于主办方沟通或停止报名参加活动。



  • 【出行指南】

  • 1、本人及代报名参加人员身体健康,无下列情况:凡有传染性疾病、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病、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行动不便者、孕妇等,恐高,幽闭恐惧症以及其他不适合出行情况,如果报名者或者代他人报名者隐瞒身体状况,造成的后果,由自己承担!!
    2、本产品由福建晴天户外运动有限公司(厦门晴天户外俱乐部/晴天旅行)代理招徕,委托社为福建东南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具体的旅游服务和操作由委托社提供。


  • 【装备要求】

  • 请背双肩包和穿戴防滑运动鞋


  • 仅提供参考 

  • 01.一双适合户外走路的鞋子(建议是朔溪鞋{爬山是登山鞋}或者是解放鞋、不会滑、有底纹的运动鞋),女生千万别穿高跟鞋。  

  • 02.一天活动大小的背包,不可带挎包。  

  • 03.快干衣裤或宽松的衣裤(方便跨越),必须为长裤长袖;流汗多的朋友可以自带一套干的衣服更换。

  • 04.帽子一顶,防晒用,亦防树枝等扎到眼睛、勾住头发;

  • 05.登山杖,可以用于借力,节省约15~20%体力。  

  • 06.个人特殊药品((比如创可贴、舒经活络的药水等)

  • 07.膝盖、脚腕不好的朋友请注意防护,最好穿护膝、护腕 

  • 08.现在是干燥季节,禁带打火机,禁止抽烟



  • 关于保险:

  • 1、我们为每位参加人员额外提供了一份最高保额30万元的成人意外伤害保险
    (特别说明: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70岁以上老年人最高身故保额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为准,85岁以上不受理承保)
    【注:游客参加活动期间若遭受人身损害,属于本公司责任的,我们有权优先使用为参加活动者投保的旅游意外险理赔金额作为赔偿,该金额不足以赔偿的,由本公司按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另行补足】。

  • 2、参加人员也可自行自理另购其他更高保额的出游人身伤害保险。


  • 免责声明:

  •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厦门晴天旅行组织的所有户外活动。

  •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得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产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 7.活动参加人员(未满18周岁参加人员的监护人)授权主办方无偿使用参加人员的姓名,肖像、视频用于活动宣传及推广

  • 8.主办方有权对活动进行摄影摄像,并有权发布至相应视频网站。

  • 9.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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